個資保護同意
個人資料使用聲明同意書
親愛的嘉賓您好,歡迎您使用奇美博物館非商業性質戶外攝影申請網站
財團法人奇美博物館基金會(以下簡稱本基金會)非常重視您的個人資料保護,因此制訂了個資保護聲明,本基金會運用您的個人資料均遵守中華民國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相關要求,請您詳細閱讀本聲明同意書,以瞭解您的相關權益:
1.當您提供您的個人資料(含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電話及住址等資料,以下稱個人資料)時,您的個人資料會被本基金會蒐集並受到安全的保護,並將您所提供資料於本基金會作為客戶管理、統計調查與分析、資訊與資料庫管理之執行、處理及利用等用途。
2.您同意本基金會以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與該「非商業性質戶外攝影申請」相關事項與您進行聯絡
3.您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,就本館所蒐集、處理及利用之個人資料,享有查詢或請求閱覽、請求製給複製本、請求補充或更正、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、請求刪除之權利。若您欲行使前開權利,請利用專用信箱am@chimeimuseum.org,本基金會於接獲通知後會儘速與您聯絡處理。
4.您瞭解本聲明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,具有書面同意本基金會得依本聲明內容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之效果;您所提供的資料,本基金會將嚴格的管理及保護。
我已閱讀並同意以上個人資料使用聲明同意書
我已閱讀並同意以上個資保護同意條款
安全守則/遵守事項
茲向財團法人奇美博物館基金會申請戶外園區攝影,並同意遵守以下規定:
一、 申請人拍攝當日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,至管理人員處報到,經核對無誤且同意 押證件換攝影專用背心始可進場,並於離場時歸還。
二、 聽從基金會人員或其指派管理人員之要求以確保安全。
三、 僅於基金會同意之範圍內進行〝靜態〞拍攝(如附圖),並不得使用空拍機器。
四、 不攀爬至橋樑、喬木等高處及進入水池、水域以免發生危害。
五、 不任意跨越灌木、踐踏草皮。
六、 不於植栽、草皮區域架設或固定攝影器材、輔助道具。
七、 不得佔用洗手間,若因此造成遊客使用不便而遭投訴,需立即停止拍攝。
八、 拍攝期間所造成之污染於離場前全部清潔完畢,並請管理人員確認。
九、 對拍攝期間所造成之破壞負賠償責任。
十、 拍攝過程,請勿影響遊客參觀權益、妨礙遊客動線流暢及園區活動進行。
十一、園區、館區均屬民航管制區,禁止使用氣球之類道具。
十二、拍攝申請屬非商業性質,請勿有商業利益用途。
十三、如未遵守上述規定而遭勸離,同意結束拍攝,並立即離場,且不提出任何異議。
十四、雖經核准申請,但遇博物館特殊活動時將事前通知因應對策,惟館方保有是否開放之權利。
此致 財團法人奇美博物館基金會
我已閱讀並遵守以上安全守則及遵守事項
完成
申請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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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攝日期/時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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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攝性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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